傳感器標定是指將標準器所體現的標準值,傳遞到傳感器工作量程的分度上,對分度進行定度的過程,其標定方法是以一種標準設備所產生的標準值(如一個已知的標準力、壓力、扭矩、位移等)作為度量的尺子,輸入到待標定的傳感器中,得到傳感器的輸出量;然后通過數學方法,確定標定工作(標定曲線),并進行比較和數據處理后,就可求出輸入與輸出之間的相應關系(傳感器靈敏度)和其精確度。
1、組合標定法:為使傳感器靈敏度的標定定度能達到標準化(或互換性)要求,可利用上節所述的相應方法對其進行等效分析和補償。但由于傳感器在基本電路中的輸出信號一般都比較弱小,因此微弱信號還不能滿足儀表或系統所要求的統一信號。另一方面,有些傳感器工作原理的等效電路比較簡單(如各種形式的電阻傳感器,它的參變量只有一個電阻),所以等效條件和補償方法也就比較簡單。但對于諸如電容、電感、渦流等工作原理的傳感器,其等效電路就相對復雜些,要達到傳感器靈敏度的標定定度和標準化,相應改變的參變量的數目也就多些。單個傳感器會受到結構條件的限制。為此,將其和電子放大器或儀表組合到一起進行標定定度,并將大部分需要補償調節的裝置置于電子放大器或儀表中。通過與電子放大器組合標定后,可輸出歸一化標準信號,例如,0?10mA或4?20mA,以及0?5V或0?10V的標準信號。這類信號具有一定的驅動能力,以帶動各種檢測、控制、調節等儀表和裝置。為了使用時測量方便,可將某些傳感器與顯示儀表或記錄儀表一起標定定度,以便直接讀出或記錄被測變量,而不再進行靈敏度換算。
2、單獨標定法:單獨標定法就是對單個傳感器進行系數定度,通過定度得到諸如力傳感器靈敏度mV/N或mV/(V?N-1)、壓力傳感器靈敏度以及位移傳感器靈敏度V/mm等。由于傳感器在設計上的不同,零部件加工存在誤差,以及裝配調節狀態不*相同的因素,經標定后每個傳感器的靈敏度都不一致。但從使用者的角度看,則希望同一型號的產品其靈敏度、輸入阻抗等技術參數最好都一樣,而且初始的零點輸出應盡量小,以減小使用中的調整工作量,并提高測量精確度。所以在傳感器標定過程中,還有為實現技術參數一致性(標準化)的要求而進行調整的問題。